一、炉窑砌筑前工序交接的规定

1、工序交接证明书应包括的内容: (1保护2记录4证明) (1)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 (2)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 (3)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试验合格证明; (4)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复测记录; (5)动态炉窑或炉子的可动部分试运转合格证明; (6)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等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 (7)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要求。

二、耐火砖砌筑的施工程序

1、动态炉窑的施工程序 (1)动态炉窑砌筑必须在炉窑单机无负荷试运转合格并验收后方可进行。 (2)砌筑的基本顺序:起始点选择(从热端向冷端或从低端向高端)→分段作业划线→选砖→配砖→分段砌筑→分段进行修砖及锁砖→膨胀缝的预留及填充(设计若有膨胀缝)。 2、静态炉窑的施工程序 (1)不必进行无负荷试运行即可进行砌筑; (2)砌筑顺序必须自下而上进行; (3)无论采用哪种砌筑方法,每环砖均可一次完成; (4)起拱部位应从两侧向中间砌筑,并需采用拱胎压紧固定,锁砖完成后,拆除拱胎。

三、一般工业炉的施工技术要求

四、一般工业炉砌筑的允许偏差的检查

五、耐火砖砌筑施工技术要求

六、耐火浇注料施工技术要求

七、耐火喷涂料施工技术要求

八、耐火陶瓷纤维施工技术要求

九、冬期施工的技术要求

1、当室外日均气温连续五日稳定低于5℃时,即可进入冬期施工。 2、砌筑应在供暖环境中进行。工作地点和砌体周围温度均不应低于5℃。砌筑完毕后,若不能随即烘炉投产时,应采取烘干措施。否则砌体周围温度不应低于5℃。耐火砖和预制块在砌筑前应预热至0℃以上。 3、耐火泥浆、耐火浇注料的搅拌应在暖棚内进行。耐火泥浆、耐火可塑料、耐火喷涂料和水泥耐火浇注料等在施工时的温度均不应低于5℃。但黏土结合耐火浇注料、水玻璃耐火浇注料、磷酸盐耐火浇注料施工时的温度不宜低于10℃。 4、调制耐火浇注料的水可以加热,加热温度为:硅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的水温不应超过60℃;高铝水泥耐火浇注料的水温不应超过30℃。水泥不得直接嘉文。耐火浇注料施工过程中,不得另加促凝剂。 5、水泥耐火浇注料可采用蓄热法和加热法养护。加热硅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的温度不得超过80℃;加热高铝水泥耐火浇注料的温度不得超过30℃。 6、黏土、水玻璃、磷酸盐水泥浇注料的养护应采用干热法。水玻璃耐火浇注料的温度不得超过60℃。 7、温度每隔4h测量一次,测温表放置在料体的时间不应少于3min。 十、烘炉的技术要求 1、烘炉阶段的主要工作 (1)制订工业炉的烘炉计划;准备烘炉用的工机具和材料;确认烘炉曲线。 (2)编制烘炉期间作业计划及应急处理预案;确定和实施烘炉过程中的监控重点。 2、烘炉的技术要点 (1)工业炉在投入生产前必须烘干烘透。烘炉前应先烘烟囱及烟道。 (2)耐火浇注料内衬应该按规定养护后,才可进行烘炉。 (3)烘炉应在其生产流程有关的机电设备联合试运转及调整合格后进行。 (4)烘炉过程中,应根据炉窑的结构和用途、耐火材料的性能、建筑季节等制定烘炉曲线和操作规程。 (5)烘炉必须按烘炉曲线进行。烘炉过程中,应测定和测绘实际烘炉曲线。 (6)烘炉时应做详细记录,对所发生的一切不正常现象,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注明其原因。 (7)烘炉期间,应仔细观察护炉铁件和内衬的膨胀情况以及拱顶的变化情况,必要时可调节拉杆螺母以控制拱顶的上升数值。在大跨度拱顶的上面应安装标志,以便检查拱顶的变化情况。 (8)在烘炉过程中,如主要设施发生故障而影响其正常升温时,应立即进行保温和停炉。故障消除后,才可按烘炉曲线继续升温烘炉。烘炉过程中所出现的缺陷经处理后,才可投料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