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二、招标文件编制的内容 三、招标过程与程序 1、招标过程 2、招标程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废标及其确认 废标的六个情况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文件中部分内容需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而未按要求完成及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3)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及行贿等违法行为。 (4)低于成本的报价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并且未申明哪一份有效。(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