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管及部件制作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一)风管制作 1、一般规定 (1)金属风管规格以外径或外边长为准,非金属风管和风道规格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 (2)镀锌钢板及含有各类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不得采用焊接连接。 (3)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也可采用密封胶嵌缝与其他方法。 (4)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防火风管的耐火极限时间应符合系统防火设计的规定。 (5)金属风管的加固。 1)直咬缝圆形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总表面积大于4㎡;用于高压系统的螺旋风管直径大于2000mm。 2)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或矩形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面积大于1.2㎡,中、高压风管大于1.0㎡。 (6)矩形内斜线和内弧形弯头应设导流片,以减少风管局部阻力和噪声。 2、镀锌钢板风管制作 (1)镀锌钢板的镀锌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及合同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采用80g/㎡板材。镀锌钢板风管表面不得有10%以上的花白、锌层粉化等镀锌层严重损坏的现象。 (2)风管与配件的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应一致,折角应平直,圆弧均匀。且两端面应平行。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扭曲及翘角,凹凸不应大于10mm。风管板材拼接的接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形接缝。 (3)风管板材采用咬口连接时,咬口的形式有单咬口、联合角咬口、转角咬口、按扣式咬口和立咬口。 3、普通钢板风管制作 4、不锈钢板风管制作 (1)不锈钢板风管法兰采用不锈钢材质,法兰与风管采用内侧满焊、外侧点焊的形式。加固法兰采用两侧点焊的形式与风管固定,点焊的间距不大于150mm。 (2)铆钉连接时铆钉材料与风管材质相同,防止产生电化学腐蚀。 5、复合材料风管制作 6、非金属风管制作 (二)部件制作 1、成品风阀 (1)风阀应设有开度指示装置,并应能准确反映阀片开度。 (2)手动风量调节阀的手轮或手柄应以顺时针方向转动为关闭。 (3)电动、气动调节阀的驱动执行装置,动作应可靠,且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工作应正常。 (4)工作压力大于1000Pa的调节风阀,生产厂应提供在1.5倍工作压力下能自由开关的强度测试合格的证书或试验报告。 2、消声器、消声弯头 3、柔性短管 (1)应采用抗腐、防潮、不透气及不易霉变的柔性材料。 (2)柔性短管的长度宜为150~250mm,接缝的缝制或粘接应牢固、可靠,不应有开裂;成型短管应平整,无扭曲等现象。 (3)柔性短管不应为异径连接管;矩形柔性短管与风管连接不得采用抱箍固定的形式。 (4)柔性短管与法兰组装宜采用压板铆接连接,铆钉间距宜为60~80mm。 (三)风管系统安装 1、一般规定 (1)当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风管穿越建筑物变形缝空间时,应设置柔性短管,风管穿越建筑物变形缝墙体时,应设置钢制套管,风管与套管之间应采用柔性防水材料填充密实。 (2)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3)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的风管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不得设置接口。 4)室外风管系统的拉索等金属固定件严禁与避雷针或避雷网连接。 (3)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外观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漏风量应符合规范允许的数值。 2、金属风管安装 (1)风管支吊架安装 1)金属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边长小于等于400mm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时,间距不应大于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的间距可为5m与3.75m;薄钢板法兰风管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垂直安装时,应设置至少2个固定点,支架间距不应大于4m。 2)支、吊架的设置不应影响阀门、自控机构的正常动作,且不应设置在风口、检查门处,离风口和分支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3)悬吊的水平主、干风管直线长度大于20m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的防晃支架或防止摆动的固定支架。 4)风管或空调设备使用的可调节减振支、吊架,拉伸或压缩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接触处,应采取隔绝或防腐绝缘措施。 (2)风管安装 1)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置防雨装置,且不得渗漏。 2)外保温风管必须穿越封闭的墙体时,应加设套管。 3)风管的连接应平直。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时,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3‰,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明装风管垂直安装时,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2‰,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安装风管安装的位置应正确,不应有侵占其他管线安装位置的现象。 (3)柔性短管的安装 松紧适度,目测平顺、不应有强制性的扭曲。可伸缩金属或非金属柔性风管的长度不宜大于2m。柔性风管支、吊架的间距不应大于1500mm,承托的座或箍的宽度不应小于25mm,两支架间风道的最大允许下垂应为100mm,且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3、复合材料风管安装 (1)复合材料风管的连接处,接缝应牢固,不应有孔洞和开裂。当采用插接连接时,接口应匹配,不应松动,端口缝隙不应大于5mm。 (2)复合材料风管采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应采取防冷桥的措施。 4、阀门、部件安装 (1)风阀安装 1)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手动或电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阀板关闭应严密。 2)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mm的防火阀,应设独立支、吊架。 (2)消声器及静压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声器及静压箱安装时,应设置独立支、吊架,固定应牢固。 2)当采用回风箱作为静压箱时,回风口处应设置过滤网。 (3)风口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口表面应平整、不变形,调节应灵活、可靠。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风口与装饰面贴合应紧密。 2)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应为10mm。 3)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3‰。 4)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2‰。 (四)风管制作安装的检验与试验 1、风管批量制作前,对风管制作工艺进行检测或检验时,应进行风管强度与严密性试验。如试验压力,低压风管为1.5倍的工作压力;中压风管为1.2倍的工作压力,且不低于750Pa;高压风管为1.2倍的工作压力。排烟、除尘、低温送风及变风量空调系统风管的严密性应符合中压风管的规定。 2、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对安装后的主、干风管分段进行严密性试验。严密性检验,主要检验风管、部件制作加工后的咬口缝、铆接孔、风管的法兰翻边、风管管段之间的连接严密性,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下道工序。 二、水系统管道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一)水管道安装技术要求 (二)水系统阀部件安装技术要求 (三)水系统强度严密性试验及管道冲洗技术要求 1、冷冻、冷却水管道水压试验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1)冷(热)水、冷却水与蓄能(冷、热)系统的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应为1.5倍工作压力,最低不应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加0.5MPa。 (2)系统最低点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应稳压10min,压力下降不得大于0.02MPa,然后应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对于大型、高层建筑等垂直位差较大的冷(热)水、冷却水管道系统,当采用分区、分层试压时,在该部位的试验压力下,应稳压10min,压力不得下降,再将系统压力降至该部位的工作压力,在60min内压力不得下降、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3)各类耐压塑料管的强度试验压力(冷水)应为1.5倍工作压力,且不应小于0.9MPa;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1.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 2、冷凝水管道充水通水试验 凝结水系统采用通水试验,应以不渗漏、排水畅通为合格。 3、空调水系统管路冲洗、排污 合格的条件是目测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的水对比应相近,且无可见杂物。当系统继续运行2h以上,水质保持稳定后,方可与设备相贯通。 三、设备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1、制冷机组及附属设备安装要求 2、冷却塔安装要求 (1)基础的位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应为±20mm,进风侧距建筑物应大于1m。冷却塔部件与基座的连接应采用镀锌或不锈钢螺栓,固定应牢固。 (2)冷却塔安装应水平,单台冷却塔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多台冷却塔安装时,排列应整齐,各台开式冷却塔的水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偏差值不应大于30mm。当采用共用集管并联运行时,冷却塔集水盘(槽)之间的连通管应符合设计要求。 (3)冷却塔的集水盘应严密、无渗漏,进、出水口的方向和位置应正确。静止分水器的布水应均匀;转动布水器喷水出口方向应一致,转动应灵活,水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水泵安装要求 (1)水泵减振板可采用型钢制作或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2)整体安装的泵的纵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横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组合安装的泵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5‰。水泵与电机采用联轴器连接时,联轴器两轴芯的轴向倾斜不应大于0.2‰,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5mm。整体安装的小型管道水泵目测应水平,不应有偏斜。 (3)减震器与水泵及水泵基础的连接,应牢固平稳、接触紧密。 4、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安装要求 5、风机盘管安装要求 6、风机安装要求 四、管道防腐、绝热施工技术要求 五、多联机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六、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七、系统调试要求 1、调试准备 2、通风与空调系统调试 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要求 (2)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1)应在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2)通风系统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于2h,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于8h。联合试运行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供暖期时,仅做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行及调试,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供暖期内补做。 (3)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内容 1)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检验、调整与联动运行。 2)系统风量的测定和调整(通风机、风口、系统平衡)。 3)空调水系统的测定和调整。 4)室内空气参数的测定和调整。 (4)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5%~+10%,建筑内各区域的压差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经过风量平衡调整,各风口及吸风罩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设备及系统主要部件的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应协调正确,不应有异常现象。 2)空调水系统应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系统连续运行应正常平稳;水泵的流量、压差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10%以上的波动。空调冷(热)水系统、冷却水系统的总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3)水系统平衡调整后,定流量系统的各空气处理机组的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为15%;变流量系统的各空气处理机组的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为10%。 4)冷水机组的供回水温度和冷却塔的出水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多台制冷机或冷却塔并联运行时,各台制冷机及冷却塔的水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5)舒适性空调的室内温度应优于或等于设计要求;恒温恒湿和净化空调的室内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八、通风与空调节能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