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施工要求 1、电梯设备进场验收 (2)随机文件包括:土建布置图;产品出厂合格证;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等保证电梯安全部件的型式检验证书复印件;设备装箱单;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2、土建交接检验的要求 (1)电梯安装前,所有厅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00m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保护围封下部应有高度不小于100mm的踢脚板,并应采用左右开启方式,不能上下开启。 (2)机房的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4Ω。 (3)井道照明电压宜采用36V安全电压。 (4)轿厢缓冲器支座下的底坑地面应能承受满载轿厢静载4倍的作用力。 3、驱动主机安装要求 4、导轨安装要求 5、门系统安装要求 6、轿厢系统安装要求 7、对重(平衡重)安装要求 8、安全部件安装要求 9、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安装要求 10、电气装置安装要求 11、电梯整机安装要求 (1)当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两相错接时,应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2)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 (6)限速器绳张紧开关、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等必须动作可靠。 (7)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8)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 (9)层门与轿门试验时,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当一个层门或轿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10)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障碍。 二、液压电梯施工要求 三、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要求 1、设备进场验收要求 (1)设备技术资料必须提供梯级或踏板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随机文件应该有土建布置图,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3)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2、土建交接检验的要求 (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3)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4)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3、整机安装验收要求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的情况:无控制电压、电路接地的故障、过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