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 二、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分级管理制度) 1、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检验项目(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逐级进行验收。 2、检验项目(检验批)、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工程师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验收记录。 3、分部工程应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验收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项目负责人及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验收记录。 5、当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由总承包单位报验。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内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及观感质量。 (1)主控项目是指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以及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对于主控项目是要求必须达到的。 主控项目包括的检验内容主要有:重要材料、构件及配件、成品及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检验数据、工程性能检测。如管道的焊接材质、压力试验;风管系统的测定;电梯的安全保护及试运行等。 (2)一般项目是指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实体+资料)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项目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验员填写,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填写的主要内容有:检验项目、施工单位检验结果、建设(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记录表签字人为: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 四、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检查评定结论由施工单位填写。 (2)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记录表签字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等。 (3)填写的主要内容:分项工程名称、检验项目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论、建设(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